教务字〔2020〕75号
各院(中心),各部门:
按照《嘉应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度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以下简称“教改”,不含质量工程项目)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7-2019年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2016年之前(含2016年)立项建设的项目不再受理;2017年立项项目最后一次接收验收材料,下一年度将不再受理;未按期参与项目验收的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立项。
二、结题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填写项目结题表(附件2),提供结题报告(不少于2000字)及成果实证材料。
2.各项目负责人要确保结题报告和实证材料的真实性,结题报告附在实证材料内,请在实证材料的封面和目录加盖所在单位的公章。无实证材料或实证材料不能证明项目建设成果者,结题不予通过。
3.因特殊情况,确需延期的项目(不含2017年度立项项目)须填写《质量工程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3),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教务处。
三、工作安排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1年1月4日之前登录超星质量工程平台http://jyxy.kypt.chaoxing.com/完成填报并提交纸质材料(1式1份)至教务处(何侨生大楼208室,联系电话:2186596,联系人:谢老师),逾期不再受理。
1.平台填报材料要求(PDF格式):(1)项目结题表(请到财务处打印项目经费使用明细表并盖财务章,附在结题表后面);(2)项目申报书(签字盖章版);(3)成果实证材料(内附结题报告,须附封面和目录,目录页盖所在单位公章)。
2.提交纸质材料要求:(1)项目结题表(含项目经费使用明细表,纸质1份);(2)项目申报书(签字盖章PDF版,纸质1份);(3)成果实证材料(内附结题报告,纸质1份)。
附件:
1.嘉应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
2.嘉应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表
3.质量工程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4.项目验收佐证材料封面页
教务处
2020年12月16日
· 附件【附件包.zip】
(供稿:培训教研室 审核:饶建中 审批:邝永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