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培训教研室编辑:黄杰明时间:2021-10-18点击数:

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现将嘉应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基本条件:申报项目应是学校正式发文立项建设的项目。学校实际开展的质量工程项目名称与省质量工程各项目名称可不完全一致,但实质内涵要一致。

请要参与申报或认定的各项目负责人于10月22日前把相关电子材料(Word版)发至jyk@jyu.edu.cn,纸质稿同时提交至教务处(何侨生大楼208室)。另:同时将电子版发一份到培训教研室邮箱(mzsfpxjys@163.com)。

联系人:温老师;联系电话:2186956。

更多详情请参阅附件。

培训教研室

2021年10月18日


(撰稿:培训教研室 审核:饶建中)

附:

关于开展2021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务字〔2021〕6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1〕41号)文件要求,我校现组织开展2021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和认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2021年申报项目包括以下类型∶示范性产业学院、实践教学示范基地(含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虚拟仿真实训基地)、校外实践教学示范基地、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技能大师工作室、专业教学资源库、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申报和认定要求

(一)基本条件。申报项目符合立项范围要求。申报项目应是学校正式发文立项建设的项目。学校实际开展的质量工程项目名称与省质量工程各项目名称可不完全一致,但实质内涵要一致。

(二)推荐限额。(见附件1)

(三)其他条件。申报项目应符合申报和认定指南(附件4-13)的有关要求。

三、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由项目负责人按照有关要求填写申报书等。

(二)学校推荐。学校通过公开申报、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推荐项目。推荐项目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结束后向省教育厅正式行文推荐。

四、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申报书(一式7份)、佐证材料及汇总表(一式1份);

2.电子材料:申报书、佐证材料、汇总表。

各项目负责人于10月22日前把相关电子材料(Word版)发至jyk@jyu.edu.cn,纸质稿同时提交至教务处(何侨生大楼208室)。

联系人:温老师;联系电话:2186956。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2.限额推荐表

3.省高职教育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认定指南

4.省高职教育示范性产业学院申报指南

5.省高职教育实践教学示范基地认定指南

6.省高职教育实践教学示范基地认定指南

7.省高职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认定指南

8.省高职教育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认定指南

9.省高职教育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指南

10.省高职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申报指南

11.省高职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指南

12.省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指南

教务处

2021年10月15日

· 附件【附件.zip

原网址:https://www.jyu.edu.cn/info/1040/6510.htm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

友情链接/LINK

扫描二维码分享此文

版权所有© 嘉应学院梅州师范分院 粤ICP备16092752号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大新西路241号 邮编:514721

Tel:0753-2514410(办公室) 校园网配置信息

纳税人识别号:124414004567555677

维护:培训教研室 联系管理员

当前在线 0

请关注我们的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