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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嘉应学院2016届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我校2016届毕业生就业派遣及报到证签发工作,让毕业生顺利、安全、文明离校,根据毕业生就业工作进程安排,现将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三支一扶”、升学办理及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办理暂缓就业
1、申请办理暂缓就业的资格。能获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才能申请暂缓就业。外籍生源、未取得毕业资格、已申请继续升学和出国(出境)的学生,以及定向生、民族生、国防生不得申请暂缓就业;
2、申请办理暂缓就业的时间。5月20日—5月31日,毕业生可在招生就业栏下载《2016届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表》,填写好后交至就业指导中心处报名,学院会在6月1日前将汇总表及《2016届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表》交至校本部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并领取《暂缓就业协议书》(每生一式三份)分发给学生,正确填写好后交回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由我院于6月20日下午前将本学院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每生一式三份)统一交至校本部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3、已办理暂缓就业的学生,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不签发就业报到证。
二、“三支一扶”
1、报名时间为5月6日—5月20日。毕业生有意参加“三支一扶”服务的,先由个人登录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专题网站注册、填报个人信息,报名流程(http://www.szyf.org.cn)。
2、网上报名后,请按要求尽快把相关纸质材料交至校本部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5月21日前)。
三、升学
申请升学的毕业生必须由本人通过大学生就业在线网站(http://www.gradjob.com.cn)进行申请。
毕业生在网站上激活、注册、绑定后,在“就业派遣申请”菜单下选择“升学不参加就业申请”的项目,阅读申请说明。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和广东省关于高校毕业生报到证签发工作的相关精神和规定,申请升学(含攻读硕士、专插本)的毕业生,由毕业生本人在网上提出申请后,经学校审核、上报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同意后,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不签发就业报到证。
升学的申请由毕业生本人填写,并根据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至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二级学院根据学生提供的材料审核申请,并通过院校端系统上报就业方案及上传相关材料的图片。
进入“就业方案”-“审核非派遣申请”菜单,根据申请项目、审核状态等查询申请资料。学校审核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如签证、入学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然后在系统中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的图片文件,再打印申请表(一式四份),发给学生核对无误后,分别由学生本人及家长签名确认,并由二级学院及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审核(上交时申请表截止日期为6月3日),最后交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批。
四、未按时毕业的学生暂不纳入派遣方案,在取得毕业资格后一年内可办理派遣手续。学生向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提交派遣申请及学校教务部门延期毕业证明、毕业证复印件,由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统一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五、毕业生应妥善保管报到证,并在报到期限内到相关单位报到。如毕业生在报到期限内遗失报到证,应及时向学校书面报告,申请补发,逾期不再受理。
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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