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0届毕业生就业派遣等事项的通知

作者:编辑:时间:2010-05-18点击数:

各院、梅州师范分院、医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0届毕业生就业派遣及报到证签发工作,让毕业生顺利、安全、文明离校,根据毕业生就业工作进程安排,现将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三支一扶”、入伍预征、升学与出国(出境)的时间及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办理暂缓就业

1、申请办理暂缓就业的资格。在6月18日前能获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才能申请暂缓就业。外籍生源、未取得毕业资格、已申请继续升学和出国(出境)的学生,以及定向生、民族生、国防生不得申请暂缓就业。

2、申请办理暂缓就业的时间。5月28日—6月1日,毕业生写好暂缓就业申请书后到各学院辅导员处报名、领取《暂缓就业协议书》(每生一式三份),正确填写好后交回辅导员处;由辅导员于6月4日下午前将本院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和《申请暂缓就业学生情况表》统一交到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二、“三支一扶”

1、报名时间为5月1日—5月30日。毕业生有意参加“三支一扶”服务的,先由个人登录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专题网站注册、填报个人信息,报名流程(http://www.szyf.org.cn/NewsInfo.asp?id=36)。

2、网上报名后,请按要求尽快把相关材料(体检表及院系证明等)交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三、入伍预征

4月至6月,有应征意向的毕业生可登陆大学生预征报名网(http://zbbm.chsi.com.cnhttp://zbbm.chsi.cn)预征报名,确认后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交学校预征工作管理部门(学校武装部)。

四、升学与出国(出境)

申请升学、出国(出境)的毕业生必须由本人通过大学生就业在线网站(http://www.gradjob.com.cn)进行申请。

毕业生在网站上注册、绑定后,在“就业派遣申请”菜单下选择“升学不参加就业申请” 或“出国(出境)不参加就业申请”的项目,阅读申请说明。

(一)升学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和广东省关于高校毕业生报到证签发工作的相关精神和规定,申请升学(含攻读硕士、专插本)的毕业生,由毕业生本人在网上提出申请后,经学校审核、上报及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同意后,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不签发就业报到证。

在制定就业方案后提出不再升学的,想就业(含回生源地就业)的学生,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不再补签发就业报到证。

(二)出国(出境)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和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关于申请自费出国留学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应届毕业生申请出国(出境),经批准后,学校不再负责其就业,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直接转回生源地。申请出国(出境)不参加就业的应届毕业生不得申请暂缓就业,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不再签发就业报到证。”

申请对象:

l 需出国(出境)读书的高校应届毕业生;

l 移民到国(境)外的高校应届毕业生;

l 其他出国(出境)不参加就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

升学与出国(出境)的申请由毕业生本人填写,并根据提交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到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学院根据学生提供的材料审核申请,并通过院校端系统上报就业方案及上传相关材料的图片。

进入“就业方案”-“审核非派遣申请”菜单,根据申请项目、审核状态等查询申请资料。学校审核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如签证、入学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然后在系统中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的图片文件,再打印申请表(一式四份),交学生核对无误后,分别由学生本人及家长签名确认和院系及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审核,最后交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批。

请各学院及时将相关工作安排传达到每位应届毕业生,并按本通知要求依时做好各项工作。

嘉应学院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二O一O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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