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学生科编辑:黄杰明时间:2021-03-29点击数:

梅师学字〔2021〕3号

各系、各毕业班:

根据《嘉应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优秀毕业生”评选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优秀毕业生”的条件

1.在校期间无纪律处分记录,诚信评价总评为优秀,操行评定为优秀等级。

2.在校期间获得过一次优秀学生奖学金且在校期间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8及以上。

3.三年制专科毕业生“优秀积分”达4分及以上。

4.奖励“优秀积分”的标准参照《嘉应学院学生奖励办法》第二十三条。

二、符合评选条件的2021届毕业生416日前梅师网站下载或到学生科领取《嘉应学院梅州师范分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经班、系审批后随证书复印件交学生科,学生科初审公示后提交学校审核。

三、对优秀毕业生在全校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嘉应学院梅州师范分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docx

嘉应学院梅州师范分院

2021年3月29日

(撰稿:李晓珍 审核:罗志辉 审批:李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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