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师学字〔2022〕5号
各系、各毕业班:
根据《嘉应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修订)》(嘉院学〔2021〕24号)“优秀毕业生”评选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优秀毕业生”的条件
在校期间无纪律处分记录,诚信评价总评为优秀,操行评定为优秀等级前提下,获得“优秀毕业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校期间获得过一次优秀学生奖学金且在校期间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8及以上,毕业生“优秀积分”达到以下条件者:
1.专科毕业生“优秀积分”达4分及以上。
2.专插本毕业生“优秀积分”达3分及以上。
3.奖励“优秀积分”的标准参照《嘉应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修订)》第二十三条。
(二)凡获得“嘉应学院援藏支教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者,在校期间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及以上。
(三)凡大学期间应征入伍且获评“优秀士兵”及以上荣誉者,在校期间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及以上。
二、符合评选条件的2022届毕业生4月30日前在梅师在线网站下载或到学生科领取《嘉应学院梅州师范分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经班、系审批后随证书复印件交学生科,学生科初审公示后提交学校审核。
三、对优秀毕业生在全校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嘉应学院梅州师范分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嘉应学院梅州师范分院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