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系部、班级:
为加强校园网络舆情的引导与监控,提高其正面宣传功能,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促进和保障校园的和谐稳定发展,维护学校形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校网络舆情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希认真贯彻执行。
一、网络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伍德凤
副组长:卓烘成、李伟杰、邝永辉
成 员:叶均如、叶柏华、庄 可、刘 勇、李尚宁、李博文、杨莹、沈霞、张文楹、罗志辉、罗金标、饶建中、黄杰明、谢国才、廖承绶
(二)工作小组
组 长:李伟杰
副组长:罗金标、饶建中、沈霞、罗志辉、廖承绶
成 员:谢国才、黄杰明、赖必明、徐芳丽、罗滔裕、张芸、黄耿忠
(三)工作职责
1、对学校网络舆情采取有效措施,协调和处理与相关媒体的事宜。
2、根据事情发展,确定学校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发言人(由办公室负责人兼任)。
3、负责审定舆情处置预案,确定对外新闻发布具体事宜(办公室统筹协调、统一出口,具体工作由业务科室、系部负责)。
4、收集、跟踪、分析、处理学校舆情并及时向校领导汇报情况,采取措施,以澄清事实,引导舆论正面发展。
5、学校网络舆情的日常管理由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分工如下:
罗金标、谢国才、赖必明:负责学校短信群、微信工作群;饶建中、黄杰明:负责学校网站;沈霞、李尚宁、罗志辉、廖承绶:负责学校教学、招生、学生管理等相关工作群。
6、工作小组成员要指定科室人员每天定时上网收集相关信息,主要浏览学校网站、校内外论坛、贴吧、博客、QQ群、微信群、虚拟社区等。对发现的有关学校的负面舆情(失实报道、不良言论、错误信息、违法图片等),及时进行分析、评估,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然后根据领导小组的处理意见,对舆情进行举报或者删除处理,重大舆情实行上报制,坚决防止舆情升级。
7、做好有害信息备份,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把有害信息以文本、web页面或图片等电子格式保存,并分类编号存储。
8、做好有害信息的记录情况。包括:有害信息的网址、主题、发布时间、发现时间、上报时间、处理结果等相关信息。
二、学校信息安全建设
1、学校网站等作为学校宣传的窗口必须严格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法规,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微信群等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言论;泄漏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捏造或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学校秩序;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宣传封建迷信、淫秽、暴力、凶杀、恐怖;失实扭曲报道学校发生的事情(包括上传图片)等。
2、校内稿件发布实行签发人负责制,无负责人签名的一律不予发布;科室稿件由科室负责人签发,系部稿件思政工作方面由系部书记签发,教学工作由系部主任签发;涉及学校工作稿件由院长或分管院长签发;在《梅师在线》发布稿件与培训教研室黄杰明老师联系,在学校短信群和老教学楼LED屏发布稿件、悬挂横幅与办公室赖必明老师联系,在宿舍区LED屏发布稿件与团委廖承绶老师联系,凭《审批表》发布信息。
3.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小组要加强对校园网新闻传播和信息内容的安全管理,对上网信息要进行审查,严格把关,落实防范措施,明确责任,凡涉及国家及学校秘密的信息严禁上传。
4、加强师生网络文明和网络道德教育。开展文明上网和文明发帖、跟帖、讨论和评论活动,扩大网上主流声音,掌握网上舆论主导权,对学校网络舆论进行正面引导。
5、引导师生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网络道德和社会公德,积极传播健康信息,扩大主流舆论的影响,自觉抵制有害信息。
6、学校网络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网络文化建设情况进行阶段检查,随时指导学校网络舆情工作建设。
三、网络舆情的应对与控制
1、快速反应,明确态度
学校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小组对有关本单位的舆情,要及时关注和重视,重大舆情要迅速上报学校网络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表明态度,讲清事实,不得回避、敷衍问题。
2、正面回应,提高效率
对于负面舆情,要坚持正面引导的原则,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小组要进行有针对性的解答,澄清事实,以正视听。
一般舆情,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小组要组织安排监督员,及时查清掌握舆情出处,通过跟帖回复、网络投诉、书面回复等形式,对于舆情的失实之处进行澄清,及时快速地引导舆情正面发展。
对于重大舆情,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办公室要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小组并提出应对措施,然后及时以“舆情专报”的形式上报上级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办公室,积极与网络主管单位或者媒体及媒体工作人员联系,及时处理涉及人身攻击、捏造事实、歪曲真相、造谣诬陷等有损学校形象、师生声誉的不良违法信息。
3、把握尺度,妥善处理
对于重大舆情,学校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小组要把握好尺度,及时准确予以回应;如果对于一时不能拿出准确调查结论的舆情,要按照上级安排部署,不断地发布阶段性信息,以便掌握舆论主动权。
嘉应学院梅州师范分院
2018年5月22日
附件1:嘉应学院梅州师范分院信息发布审批表
附件2:嘉应学院梅州师范分院信息维护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