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编辑:时间:2019-05-07点击数:

各科室、系部、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杜绝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现结合我校实际,就有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希广大师生员工认真贯彻执行。

一、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

交通安全关系广大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维护交通安全,是广大师生员工义不容辞的职责。

我们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认真组织师生学习贯彻有关交通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师生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广大师生员工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二、要认真做好交通安全工作

1、广大师生员工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交通安全法规,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树立梅州师范分院师生的良好形象。

2、各科室(系部)负责人、班主任要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规范交通安全行为。一旦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报告。

3、车辆行人各行其道;宁让三分、不争一秒。严禁师生员工无证驾车、酒后驾车、超速驾车、疲劳驾车或驾驶无牌无证车辆。自觉抵制驾车不系安全带、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行为。

4、师生的车辆在校门周边及校园内限速在15公里/小时内行驶,注意礼让行人、确保安全,并在规定地点整齐停放。教职工汽车、摩托车凭卡进出。严禁无牌无证车辆进入校园、禁止在校园内无证驾车。

5、外来机动车辆禁止进入校园;如因工作需要需进入校园的外来车辆须经主管科室负责人批准并书面通知大门保卫,大门保卫凭通知放行;食堂车辆、小卖部车辆在综治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后在后校门出入;外来车辆进入校园后不得影响校内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6、学生外出活动要遵守交通规则,要乘坐由交通部门检查合格、证照齐全的交通工具;严禁学生乘坐无牌无证车辆、超载车辆、不合格车辆、农用车、机动三轮车等。

学生往返家校要乘坐证照齐全、车况良好、具备运营资格的车辆,不坐超载车、“蓝牌”车,不坐无运营资格的包车。

7、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开展活动之前要填写《学生外出活动申请表》,做好活动的相关准备工作(主要工作包括对全体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制定安全预案;与正规旅行社签订《团队国内旅游合同》、与具备承运资格的运输公司签订《广东省客运包车协议书》,特别要查验旅行社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查验驾驶员是否有符合驾驶资格的驾驶证,是否具有有效检验合格的车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是否按规定购买了相关保险等,确保外出活动的安全)。提交审批材料包括《学生外出活动申请表》、旅行合同、用车合同原件,驾驶证、行驶证、运营证、保险合同等复印件。

局限于一个班、在市区范围活动的由班主任把关,系部或具体组织部门审批;两个班以上(含两个班)、或在市区范围外活动的由系部或具体组织部门审批,报学生科备案;跨系、跨省活动的由主管院长审批。审批人员必须认真审核有关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

8、一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要及时报告学校和有关部门。学校联系电话:办公室2514410,学生科2518203,值班室2519022;报警电话110,急救电话120。

嘉应学院梅州师范分院

2019年5月6日

(撰稿人:赖必明 审核人:罗金标 签发人:李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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