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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系(部):
现将梅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梅州市教育系统第十一届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做好本次课题立项申报工作。请课题申报负责人按文件要求将申报材料于3月18日前交到培训教研室,逾期不再受理。
培训教研室
2021年3月5日
(撰稿:黄杰明 审核:饶建中 审批:邝永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