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我校第五届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

作者:编辑:时间:2019-01-14点击数:

各科室(系部)、有关负责人:

现将嘉应学院《关于开展我校第五届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务字〔2018〕8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组织好申报工作,并将申报材料于2019年3月4日前报送到培训教研室。

培训教研室

2019年1月14日

附:

关于开展我校第五届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教务字〔2018〕80号

各院、部,有关部门:

为总结和推广教学实践中的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我校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并根据省教育厅相关部署,学校决定开展校级第五届优秀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教师至少应在本校连续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教学管理干部必须在教学管理岗位上连续工作2年以上;

(二)2014年以来校级及以上已经结题并取得明显成果的教改课题;(省级项目可适当放宽时间)

(三)经过2年左右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并经教学实践证明效果优良,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在一定范围内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相关要求

各院、部要积极组织教师学习相关文件,鼓励教师踊跃参与此次评选活动,所有申报材料(包括推荐书及附件)都必须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材料格式要求详见附件2)。请各单位于2019年3月8日之前将纸质申报书及汇总表(一式一份)交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何侨生大楼208室),同时登陆网站http://jyxy.kypt.chaoxing.com/,将电子文档上传至教学成果奖申报栏。

附件:(不随文发,请在校园网下载)

1.嘉应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2.嘉应学院第五届优秀教学成果奖推荐书等填报说明

3.嘉应学院第五届优秀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教 务 处

2018年12月12日

附件【第五届(校级)2018.zip

友情链接/LINK

扫描二维码分享此文

版权所有© 嘉应学院梅州师范分院 粤ICP备16092752号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大新西路241号 邮编:514721

Tel:0753-2514410(办公室) 校园网配置信息

纳税人识别号:124414004567555677

维护:培训教研室 联系管理员

当前在线 0

请关注我们的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