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字〔2018〕86号
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8〕194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开展高职本科协同育人试点情况以及2018年度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经研究决定,我校启动2018年度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工程”项目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梅州师范分院:2018年度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包括专业类、基地类、教师类、教学改革类等四大类12项:品牌专业、专业教学资源库、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教学团队、专业领军人才、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技能大师工作室、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二)校本部:2018年度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工程”项目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面向开展高职本科试点专业的学院及相关部门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推荐的项目应是学校已正式发文立项建设的校级项目。
(二)推荐限额。梅州师范分院推荐四大类12项各1项;校本部具有高职本科协同育人的相关专业所在学院限额推荐1项,已有在研省级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至省厅。
(三)其他条件。各项目还应符合申报和认定指南的有关要求(详见附件2)。
三、其他事项
(一)推荐程序
学校在各相关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审核、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经公示通过后发文公布为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工程”申报推荐项目。
(二)材料要求
各相关学院将推荐的项目纸质申报书(附件2内)及推荐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于2019年1月2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何侨生大楼208室),并发送电子文档至jyk@jyu.edu.cn。
附件:(不随文发,请在校园网自行下载)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8〕194号)
2.各类项目申报认定指南
3.推荐限额表
4.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18年12月25日
(审核人:饶建中 签发人:邝永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