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了更好地开展2011届贷款(含国家助学贷款和我校慈辉基金会助学贷款)毕业生提前还款、还款确认、信息采集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诚信教育
各学院要向2011届贷款毕业生讲解贷款还款要求、注意事项和违约后果,增强学生的金融知识和培育学生的诚信意识;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合同规定,认真履行还贷义务,恪守承诺。
二、贷款还款农行卡发放
请各学院于5月中旬将2011届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农行卡发还给其本人。借记卡一年以上不使用将转入休眠账户,将不能办理任何存取款业务,因此请各学院同时提醒其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梅州市任意农行网点办理激活手续。农行卡使用说明详见附件一。
三、提前还款
请各学院结合获贷学生的实际,积极开展毕业生的提前还贷工作。毕业前将全部贷款还清的学生,除不需要支付贷款利息外,还可以获得金额为贷款总额的2%的现金奖励。提前还贷事宜详见附件二。
四、确认贷款信息
所有获贷毕业生必须在离校前确认国家助学贷款信息,请各学院核对《2011届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确认表》并组织获贷毕业生签名确认,于6月10日前将此表交回学生工作处。领取《信息确认表》时间,另行通知。
五、签订还款确认书
按规定,毕业离校前没有还清贷款的学生,必须签订还款确认书。不签还款确认书的欠贷学生,学校不予办理离校手续。请各学院于6月20日前组织没有还清贷款的毕业生签订还款确认书,于6月25日前送学生处助学工作科。领取《还款确认书》时间,另行通知。
六、贷款展期申请
我校获贷毕业生因专升本等继续全日制在校学习的,暂时没有条件提前还款的学生可以申请办理贷款展期。各学院须于6月10日前把相关材料交学生处助学工作科。具体事宜详见附件三。
七、贷款毕业生信息采集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学生信息采集的要求,现开展2011届获贷毕业生(已提前还款的毕业生也包含在内)的信息采集工作。请各学院于6月10日前填好《2011届获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采集表》,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学生处助学工作科,同时将电子表格发送到邮箱:zxk0303@jyu.edu.cn。《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采集表》见附件四。
八、提供代为保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证明
根据《嘉应学院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承诺书》的学生承诺,学校可为获得学位证、毕业证的欠贷毕业生提供代为保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证明。证明由学校统一办理。
附件(点此下载):
一、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农行卡使用说明
二、嘉应学院2011届获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提前还款须知
三、2011届毕业生申请贷款展期须知
四、2011届获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采集表
学生工作处
二O一一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