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2005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编辑:时间:2005-06-01点击数:

各系(部)、任课教师:

期末将至,为了顺利地完成各项教学工作,各系(部)、任课教师必须认真检查教学计划和授课进度,系(部)主任应认真组织好有关任课教师期考的命题工作,争取圆满地完成本期的教学任务。通知如下:

一、结束课程:

1、16周结束重修课程,并组织重修课程考试。

2、15周结束毕业班课程,16周进行毕业考试。

3、17周(6月19日----6月25日)结束考查科课程,18周考查科和何远华老师任教的政治科考试。

4、18周结束考试科课程,19周、20周考试科进行期终考试。

二、考试安排:

1、在结束课程教学的同时,不统一考试的考查科目采用随堂考试的办法考完(如音乐、美术、体育等,电脑考试由科任教师自行安排在18周考完)。

2、19、20周由学校组织统一考试,考试的时间和科目安排见附表。

三、各科考试时间安排:

周次

班级

科目

周次

班级

科目

19

03文科

马哲 古文 英语

20

03文科

外文 写作 教育学

03理科

马哲 英语 数教

03理科

物理 高数 教育学

04文科

英语 心理 马哲

04文科

数学 汉语 文论

04理科

英语 心理 马哲

04理科

科学 数学 语文

04英语

语法 心理 马哲

04英语

数学 语文 综英 阅读

02英语

邓论 教育 阅读

02英语

综英 语文 生物

02音乐

邓论 历史 英语

02音乐

语文 物理

02美术

邓论 历史 英语

02美术

语文 物理

03英语

心理 物理 阅读

03英语

综英 语文 数学

03信息

英语 心理 化学

03信息

语文 数学 物理 电子 地理

03艺术

英语 化学

03艺术

语文 数学

04英语

政治 历史 化学

04英语

综英 语文 数学 地理

04教育

政治 历史 英语

04教育

语文 数学 物理

四、各任课教师提前一周命好A.B两套考试试题,并附上答案及评分标准。

五、评卷时,评分必须按卷面实际得分计算,不得出现负分现象。

教务科

200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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